法律咨询

您好,有以下3个问题,咨询您,1、我公司工商注册金10万元,实际前后项目运作资金120万元,是股东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共同筹集的,现在公司因市场推广需要资金,股东已经拿不出钱,所以委托一名股东为公司贷款,大家签了按股份比例承担债务的协议。请问,这位贷款的股东还会有什么债务风险没有? 2、 另外,如果其中一名股东自己无法筹集各自比例的资金,又不接受贷款,又没法转让其股份,该怎么处理呢? 3、有没有那种说法,不筹资,不接受贷款的债务,不转让股份,随后续资金的追加,自然缩小股份比例?

公司专长
2011-12-04 10:42: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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