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傍晚,我下班骑摩托车在市区靠右正常行驶,时速30,迎面车辆灯光太强,本人看不清前方情况,一行人边打手机边躲避车流横穿马路,被我摩托车撞到,我打120急救,同时打了122报警。现被撞人颅内出血,前期医疗费我已经付了,现需要手术。请问律师大人,我该担负什么责任。我有驾照,没有饮酒(交警已经进行了检测取证,酒精度为零)但今年的摩托车没有审验,没有缴纳交强险。

交通事故
2012-05-27 23:45: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建议还是先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在看,如果对事故认定书认定书的认定责任不服的话,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由交警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应该是主次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