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面包车,车速2、30迈左右,一个六十多岁老太太横穿马路,躲前面公交车,向后倒退,后背磁到车侧摔倒,坐倒在地时坐在自己脚裸上,致使脚裸骨折。车无违章、无酒驾、无塑行或压线、无下道,老太太串行非斑马线,但当时出于有急事便没有报警,直接将老太送了医院,后发现骨折。现已住院一个月,已经手术完并拆完线(骨折处打钢板),手术等费用一共花有两万三左右,老太家属开始找茬额钱,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经法院,会判给付老太多少钱?如果老太家执意住院额钱,该如何解决?十分感谢律师能给予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