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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西宁城北二十里铺,在2010年3月份下来一封通知,通知要在我村段226国道边建一所职业学校,其中我村被征用土地287亩,邻村358亩。通知中提到自通知之日起不得在农田中抢种农作物,盖房。通知是在两村同时下发。邻村的补偿款与2010年12月拨付至村名手中,单价为90000元整,并有3年青苗补偿费2700元整,合计92700元人民币整。但我村补偿款至今未付。农田闲置一年多,我村民在2011年5至11月在农田中种植树苗。这几天村干部说要在2012年1月份之前征地请问律师同志,我村种植树苗是否违规?职业学校付我村补偿款是否就时间问题违规?赔偿款92700元是否合适?

经济相关
2011-12-02 19:48: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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