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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哥们儿最近出了这么一个事:他有个老同学找到他,在他那住了一段时间,期间一直也和他一起在他工作的地方上班,后来突然辞了工作走了。之后没几天他就接到陌生电话说他借贷的一万多块钱到期了催他去还钱,他很纳闷儿,可人家那提供了他的住址,单位,工资卡及收入等详细信息,他自己从来没去借过钱,这才想起来前一段时间朋友还在地时候身份证银行卡工作证等证件失踪了一次后来是朋友帮忙找出来的,他开始怀疑是朋友拿了他的证件去借了钱就跑了……后来朋友也联系不上了,没办法,他只能拖着,自己又没亲自去借款,凭什么要还呢?可过了几个月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对方把他给起诉了……请问专家这种案件作为受害者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那借款方有点像高利贷,一年下来利息接近本金啊

证券投资
2011-12-02 21:04:2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即违法。如果借条上不是本人签字的话就可以在诉讼中申请笔记鉴定。建议尽快来电咨询,我们将为您作全面的解答。
  • 你好,你的朋友有权拒绝偿还这笔贷款,并且也不必偿还这款。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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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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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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