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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附加上写明:底薪1500/月,自愿呆两年,前三个月辞职赔偿3000元,三个月后两年前辞职就要赔偿10000元,每个月还要扣质保金,甲方有权利辞退乙方。请问这种算是霸王条款吗?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合同纠纷
2011-12-01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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