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为了尊重女方的风俗,我2010年6月给了女方2W定金,当时说好2011年正月结婚的,如果不能结婚,将退回这笔定金。当时没有任何的仪式,也没有借条。但根据女方的风俗,这亲事也定了。可后来她们家找各种理由延迟婚期,说要到2013年正月结婚,今年9月又故意增加了原先说省略的风俗,商谈不欢而散后慢慢地我们联系也淡了,现在也分手了。那女方算是悔婚吗?怎么样才能拿回这定金呢?应该找什么机构先协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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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没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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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媒人,有需要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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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办结婚证的,可以要回来,但你方需结合实际情况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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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是需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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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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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证据能证明送了多少礼金,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委托律师调解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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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向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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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