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7年前巳立下遗嘱并做了公证:“在百年归老后、将房屋产权交由俩个女儿平均继承、各占二分之一”。7年后的今日、姐姐想将她的房屋份额转让给她儿子名下、现在要母亲重新立遗嘱和办赠予、我本人有顾虑。1〉按照我国继承法、孙子不是等一继承人。2〉母亲80岁高龄意识有些含糊但同意赠予。3〉姐姐儿子、儿媳妇对姐姐不好、姐姐这样做是想讨好儿子。请问、我有权反对姐姐将自己的份额转给她儿子吗?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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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遗赠。可以跟你母亲反映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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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您母亲同意,您无权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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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无权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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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权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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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