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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位孤寡老人经公证;遗赠扶养12年,户口迁在一起1年。去年拆迁征地后,老人去世,老人生前有承包责任田0.879亩,村長说:老奶奶死了土地补偿、安置費你不好继承;你们也没有安置费。请问律師:1老人承包田的补偿、安置费、以及村小组多出来的土地的补偿(安当时拆迁征地时人口均分)可否主张权利?可否有权继承?2、我们原来是市民户口、后来这里也划入市民、我们可否有主张安置費的权利?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1-30 19: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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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