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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姨40多岁再婚,几年后老公去世,现房产证是再婚老公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姨的名字,再婚老公和前妻两个孩子,离婚时判给前妻,离婚后不再去见父亲,咨询下律师这种情况,房子是姨继承吗?

继承
2011-12-01 09:27: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姨是可以取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另一半的财产应作为遗产共同继承,你姨丈的孩子也是有权利继承该财产的
  • 你好:
    一、依你所述,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男方去世后,该财产的一半属于女方,另一半属于遗产,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三、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 你好,据你所述,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较大。应先分出你姨所占的一半份额,另外一半作为遗产,由你姨与两个孩子平均分割。
  • 你好:据你所述,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较大。应先分出你姨所占的一半份额,另外一半作为遗产,由你姨与两个孩子平均分割。
  • 首先需要判断房子是你姨的老公的个人财产还是你姨和老公共同财产,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 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较大。应先分出你姨所占的一半份额,另外一半作为遗产,由你姨与两个孩子平均分割。
  • 你好,据你所述,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较大。应先分出你姨所占的一半份额,另外一半作为遗产,由你姨与两个孩子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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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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