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三年了,孩子两周岁,去年孩子出生开始,,他就以工作忙为借口经常住宿在外面,我也没有多留意,今年开始我才发现他和业务单位的一个女孩好上了,他身边的朋友都知道,具体住哪里我不清楚,大多以开房为主,经过吵闹之后也算平静了,最近我又收到匿名信说他和同单位另一个女孩又好上了,我没有冲动,我现在只想离婚,房子是他婚前购买的,婚后我们一起支付的按揭,还有我能要回孩子吗?孩子一岁以前我自己带的,一岁以后带回老家带,而且家庭的开支一般是我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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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会判给女方的,你可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婚后共同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有证据男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你可主张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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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因为他有外遇,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你。家庭开支等也会补偿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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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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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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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