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有套房子和弟弟生活,经协议我姐提出现在让弟弟哪出四万元就放弃房产继承权写了协议书但没有公证。母亲要是去世以后姐姐反悔怎么办,法律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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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公证的协议只要符合协议的要件也是生效的!
如果姐姐翻悔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
但亲姐弟之间还是要把亲情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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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你母亲来写一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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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所以,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您是有权继承您母亲那一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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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如果户口已经注销的带公安分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2、死者的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那一页、档案中亲属关系那页、档案中 有单位公章的那页,经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档案章。 3、继承权证明表:有单位的,由死者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及所掌握的情况填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没有单位的由死者所在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 4、如果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的要带来 二、死者的配偶的材料 (一)死者的配偶也去世了的,需要材料与第一项相同 (二)死者的配偶健在的,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如果没有结婚证的,需要死者单位或其配偶单位出具的二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及死者去世后其配偶一直未再婚证明。 3、遗产涉及房产的要房产证、土地证 4、其他遗产的要相关产权证明 三、死者子女的材料 1、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独生子女的需要独生子女证明 2、子女对遗产的态度,如果放弃的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 3、如果子女先于死者死亡的,需要其死亡证明。且该子女又已结婚生子的,需要由其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及父子关系证明。 4、如果子女在死者死亡之后且办理继承权公证之前死亡的,需要其死亡证明,其单位出具的继承权证明表,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档案材料。 四、死者的父母的材料 1、死者的父母健在的需要表明对遗产的态度,如果自愿放弃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父母已死亡的,需要其死亡证明。该证明可由死者父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要写明死亡时间及其与死者的父子(母子)关系。 五、死者的兄弟姐妹的材料 如果死者的父母后于死者且在办理此继承权公证之前死亡的,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须准备下列材料 1、在继承权证明表上填写死者的兄弟姐妹情况 2、死者的兄弟姐妹对财产的态度,如果放弃的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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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公证应当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办理房屋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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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