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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拘留。对于现行犯大家都好理解,但对于什么是“重大嫌疑分子”如何理解?是不是在任何人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比如赃物,被盗车辆等),就可以拘留?而不考虑其他?如果是这样,是不是滥用强制措施?

刑事行政
2011-11-30 09:25: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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