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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31日,在泡脚房被人打成鼻骨骨折和多处软组织受伤(鼻子也做了复位),我没有还手,后来对方又叫了10几个社会上的混混,后来110赶到,我去医院了,住院一共是37天,对方到派出所。我在医院一共花了9000余元(都是对方支付),现在派出所要了结这个案子,问我还需要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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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08: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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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