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想咨询个房产继承并过户的问题。 我全家都是深圳户口,13年前我父亲在罗湖买了一套98平方米的住宅(现值120万左右),房产证(红本)上写的是我和祖母各50%的产权。 几年前祖母自然过世(已到派出所办理了销户),现父亲想将祖母名下的50%房产也转到我名下(我自己名下目前只有这套房,并无其他房产)。请问该流程怎么做(是否按房产评估--公证--登记过户这个流程)?是否很麻烦? 在这过程中会产生哪些方面的费用?分别是多少?比如: 房屋评估费 公证费 合同印花税 登记费 权证印花税 …… 注: 除了我父亲外,祖母还有其他几个子女,有的在深圳,有的在外地,都是六七十岁了。不过大家都知道这套房是我父亲出钱买的,所以应该也不存在什么争议。不过是否需要这几个子女写份放弃声明(或者还要写明将这个继承权益转让给我),这些声明是否也需要经过公证?如要公证,是否需要他们当面/到场?另外他们各自的儿女是否也需要要声明放弃? 谢谢您!

继承
2011-11-29 16: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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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