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公司成立我,2011入股5000后因故离职,我在沒有写退股协下公司把股全退给了我,2011年10月我偶然发现在公司丶章程中有我的签名和出资名单在工商登记股东名册中也有我,并且出资为2.5万元,请问我还能是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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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到公司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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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登记你应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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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跟退股是两码事。退股需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且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局的登记等也需做相应变更。根据你的陈述,现在仍然为公司的股东,可依法主张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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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当时属于集资入股,并依法登记为股东的,现在工商登记依然有你的名义,你属于法定的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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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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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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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你还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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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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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你还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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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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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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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