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肖某与杨某在同一条街上经营餐馆,因肖某的餐馆生意红火,引起杨某的妒忌。于是找到在该区税务局工作的好友刘某帮忙。刘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肖某偷税漏税为由,对肖某作出处罚,罚款5000元。事后,肖某不服,提起赔偿请求。 请问:该案中谁是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人在赔偿损失后,可否对行驶追偿权?为什么?

损害赔偿
2011-11-30 15:48: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父母的房子谁有继承权
19623
股票期权行权是什么意思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行权是什么意思
续写借条怎么写
借条怎么写
续写借条怎么写
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的侵权被侵权人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民法典 10296
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的侵权被侵权人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