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2届毕业生,最近将三方协议交给了一个公司,在协议里我只想自己和学校的信息,在最后一张协议没有写任何字(即没签字),但是学校是盖了章才给我们的,现在发现那个岗位不合适自己,不去那个公司工作。这样算不算是我毁约?还有就是,如果前者算违约的话,那我去公司试用期时提出辞职算不算我毁约?
-
如果没有签字,应该不算。
追问:学校本应市最后一个同意的,但是现在却是最先盖章的,所以学校不同意我抖出这事,所以我现在感觉是自己要同时和公司、学校周旋,毕竟第一份工作多少都会影响我以后的工作经验。感觉很无助,也不知道凭在协议上自己没签字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