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4月17日在工作期间受伤,为右手中指第二节被压断(只剩一点皮连着)。公司负担了全部医疗费用,而我也为此修养了100天左右,此期间的工资公司都全额发给我了。现在我要求公司对此工伤进行补偿,公司只同意另补3个月工资,理由是在我修养100天期间全额发了工资。
请问,我是不是只能要求公司公司补偿3个月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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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跟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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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期间可以停职留薪12个月,工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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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工伤补偿,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详询,我可以帮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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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构成了伤残,因此不仅是误工费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尽最大可能争取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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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