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的离婚诉讼已开庭,我诉求抚养女儿及要求离婚,理据是:女方没尽妻子责任和母亲责任(女儿四岁不到),女方应诉后,称不同意,却在庭上说也没和好机会,要求原告15万元,没有理据提供,唯一理由是:没地方住、没钱、没工作——所以也没供过房子及照顾女儿,女儿她要求抚养,每月1000元抚养费;原告有一婚前购买,现在在供房子一套,结婚六年,没有共同财产(庭上已都认同),因为与她已成恨,3月份第一次起诉后,即搬出自己房子,不与被告和女儿住(她不做工带女儿上下幼儿园);请问法院会支持她的要求吗?女儿抚养权将会如何判?在供房子她有份的吗?会不会因为她生活困难而要求我给她继续在我家住?如果我对判决书不服可上诉吗?该如何上诉?请律师帮忙预测,并希望在起诉时请律师,收费如何?
-
关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
正如楼上的律师所述,我国法律理论及实践操作中,均会综合考虑父或母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主要包括经济、生活等各个细节方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有利于孩子的一方。
关于房产问题。
如果现在正在供房,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她生活困难问题。
我国法律理论及实践操作中,确实会考虑这个问题,从而在判决书中作出一定的解决。
细节问题,你可以与律师当面谈。
-
女儿通常是判决给有利于女儿成长的一方抚养,收费双方协商处理,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
你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机会很大;确实没有居住地的,会支持她的要求;不服可以上诉。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离婚案件每件三千元起计收律师费。
-
为了更好维护你的权益,应聘请律师为你提供专业服务。
可来电商谈具体的收费事宜。
-
1、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看你抚养孩子的可能性较大。
2、房子是你婚前所买的,婚后有没有供过房,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她确实生活困难的话,也是可能会判决暂时住你家的。
4、对判决书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上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来电话咨询,律师费是可以协商的。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