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离过婚的有个女儿,当初他的前妻嫌他穷跟别人跑了,我和他结婚14年了,有个女儿13岁了,他前妻又找他,并且交往有6年了,我去年才知,当时我提出离婚他不离,别人也劝我为了孩子别离了,说他想生儿子,我也同意了,但又生了一个女儿才两个月,他照样和他前妻有来往,他们的女儿已20岁,因为他们的原因我和她关系不好,她也经常在家里弄得鸡飞狗跳的,我实在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我怎么样争取自己的权益,我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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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婚内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并可以要求支付损害赔偿。大女儿已经成年了,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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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收集男方与其前妻同居的证据,因男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离婚时,你可主张损害赔偿。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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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离婚,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话,一般会判给女方。你大女儿已经13岁了,可以考虑你女儿的意见。
如果有需要帮助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的话,可以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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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