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八个多月了,之前一直在镇医院做b超检查,一共做了4次。都没有检查出我小孩有问题。最后一次在镇医院检查是本月10号。到19号我因为之前剖腹产生一个小孩,现在刀口有点痛。19号去**人民医院检查,结果说我小孩有先天性心脏病,大脑两侧很宽,肾大小不一样,肚脐眼向外突出。4项毛病。随后我又去佛山妇幼保健院找专家检查,结果和在三水检查的结果是一样。专家告诉我说,小孩20到24周是检查小孩有问题的最佳时间,可是我在镇医院刚好有一张24周照的B超,那时候,医生都说没问题,小孩很健康,况且本月10号我又去检查,镇医院也说小孩那都没问题,很健康。4项问题镇医院一项都没发现。我认为是他们的工作失误。如果早点检查出有问题,我就不用等到现在快生了,才知道。身体和精神上受很大的伤害。佛山专家建议我拿掉这个小孩。我希望镇医院给我个说法,可他们说不关他们的事。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律师告诉我,我想要镇医院给我赔偿,合不合法?最多能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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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司法过错鉴定,依法主张你的损失。医疗事故纠纷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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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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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医院有一定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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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