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现在的老公是再婚,她前妻是因有婚外情离家出走,走的时候带走了家里相当所有的积蓄,在走的期间发手机短信跟我现在的老公提出离婚,并让我现在的老公另找,表明她不会再回来生活,房子留给小孩,她的手饰之类的她拿走。这些都有手机信息为证。但实际到了离婚的时候她否认了她之前所说的,她还要求法院把房子分她一半,判决书上还注她分走一半之后,还要求房子归小孩,这是我老公前妻提出来的,并且法院也是这么判的。当时所有的积蓄都让她带走的情况房子她分得的钱是18万。10万元交完拿判决书,还有8万11年12月份之前要给清。也就是说现在还有8万没给。之前的10万都是东拼西凑的,现在我老公又没稳定的工作,小孩还是我们在抚养。补充一下,我跟我老公在他们离婚三个月之后我们领了结婚证。娘家想陪个车给我作为陪嫁,我想咨询的是:1、像我老公这种情况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否公证公平。2、如果我嫁家陪给我的嫁装,车子都是写我的名字,到时他前妻有没有权利让法院强制封我的陪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