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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于2011年11月18日早 骑自行车上班途中 被一辆从后面上来的马自达轿车撞倒。120把我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未伤及到骨头现在 软组织挫伤 右小腿1/5淤青,迎面骨有严重的刮伤,右手及手臂10多处伤痕,现在、在医院进行疗养。现在走路,右脚走路感觉不是很自率,在过2天打算出院回家疗养。 请问老师 肇事司机保的是平安保险(经过交通大队,肇事司机全责),自从住院那天起,从未到医院探望过受伤的我。肇事那天 我的自行车损坏及衣服裤子,耽误我的工作及在医院期间(一共7天)的伙食费用及护理,还有出院后回家疗养这段时间,肇事方应该给予哪些补偿。回家疗养期间肇事方是否应该给予误工费。 谢谢老师帮助我解答。

交通事故
2011-11-24 14: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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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