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还未成年)我和一的个英语报社的经理签了一个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帮他们公司推销报纸,我先交了200元的违约金,约定我的任务量达到以后他会立即退还保证金给我,可是现在离我完成任务量已经有2个月的时间了,我一直在催,他就一天推一天不肯给,现在是我连打电话过去他不接了。最近学经济法了解到,我们签订的合同应该无效,但是我想问在这个事件里面存不存在欺诈的嫌疑?还有我能起诉他吗?如果起诉的话我能成功吗?作为学生的我,这个月快没钱用了,想要回200元。可是我没办法了,所以只好向懂这方面的知识的人士求助,有人能帮我的话我将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