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买的房子,当时双方各拿十万付了首付,因为没有登记结婚,他没有工作不能办理贷款,所以房子是以我的名义贷款,后来房产证上也是写的我单独所有。09年我们登记结婚,现在想离婚,房子已经增值,不知道房子应该怎么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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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你应该给予对方婚前支付房款和婚后还贷增值部分的经济补偿。关于你的问题,还需要经过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后,才好分析,如更好维权,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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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时,房子判予房产产权登记的一方,但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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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你的。需要详谈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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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属于你个人,但对方婚前给付的房款及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所对应房屋价值增值的部分,你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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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你应该给予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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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认定为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如需详询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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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你,对增值的部分你补偿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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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