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关于用房产证担保做贷款的案件,想问一下。事情是这样的。1997年的时候我们家把房产证借给亲戚做担保贷款了两万块,他私自把房产证给另一位我们不认识的朋友贷款了两万五,后来那位朋友就失踪了,一直到现在没找到,1998年,法院判我们还款贷款的一半,这一半借房产证的亲戚已经给我们了,但是应该种种原因家里没还贷款,现在拖到这个时候,也就是2011年11月,利息加上本金已经95600元,目前我们按照法院的判决书上还款是还47800,我想问下,如果还了现在贷款总额的一半,能不能把我们的房产证拿回来。还有我想问下去哪里查到目前我们这个案件是那个单位在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