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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2009年跟几个朋友一起从武汉来到深圳坂田的,2009年七月份的时候因为钱的问题,被他们一起的一个女孩子告了,因为那女孩还没满十八岁,她谈的前男友欠我这个朋友的钱,说好她来还的,结果因为要钱,那女孩子就告我这个朋友强迫她卖淫(首先这个女孩在武汉就已经是个卖淫女了)后来我这个朋友被坂田派出所抓了,拘留了四五十天,最后居然被判刑了七年,我们当时给他请过一个律师,那律师说只有口供没人证物证,他会没事的,可结果却还是判刑了,就以为没钱给那律师,他在庭上都没帮忙辩护(我们当时都在旁听)我到现在都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还是希望能找一个好的律师能帮到他,他家里太困难了。还有他本来是在惠州监狱的,可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被转到辽宁去了,现在也不知道人怎么样了,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做啊?还有一点,当年告他的那个女孩子还拉了两个人做伴,一共是三个人的口供,其中有一个女孩后来跟我们说是民警逼她写的口供,事实不是那样的,我虽然没见到她人,可我有她给我打电话的录音,现在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刑事行政
2011-11-25 12: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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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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