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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竹林被征用做公路,但是村委不在通知我家去开会,直接忽略掉我家。那河边的地是爸爸妈妈抽砂填起来的。有五米宽,约三百米长,都种上了竹子,竹子有七八年了,每年都能挖竹笋卖,也就我家的全部收入,每年有好几千元收入。我上学,伙食,家里开支都是卖竹笋所得。没有土地证的,因为是自己家里填河填起来的。应该怎样补偿,怎么维权。村支书跟我家曾有过节,针对我家。

经济相关
2011-11-23 23:11: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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