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某私企打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肺出血已在医院抢救,已经在工作单位已经有9个月了,打工期间用人单位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和各种保险,老板说自己出医药费,请问这医药费是不是得由老板出???其发病是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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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为由于工作造成的,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如果不是工伤的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的差额,补缴社保。因未购买社保,可以要求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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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可要求相当于社保的待遇与未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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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工伤,但如果未购买医保的,可以要求公司承担报销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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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他的发病是不是工作原因引起的,没有社保可以要求补交,没签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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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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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