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方在行车途中发生事故,至我方一人重伤,脸部出血;另三人轻伤,其一人头部被撞一个胞,车辆严重受损,恐怕无法修复。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方负事故全责。
想询问各位律师,我方该如何确定赔偿标准及赔偿金额,希望尽早得到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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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造成受害人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赔偿标准及金额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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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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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