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人在2007年,因本人借款给朋友15000元,在当时朋友相信情况下,没有写欠条,到现在我一直问他,他说没有钱,其实他有钱的,他自己开家具店,还买了小汽车,遇到这样的情况,怎样才可以拿到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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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固定下借款事实的证据,还要考虑已过2年诉讼时效的问题,再起诉。最好能让他写份还款计划,一切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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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偿还,拒绝偿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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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碰到这样不讲诚信的朋友,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收集证据:第一种方法,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在电话中询问对方,何时因何事曾经向自己借过钱,对方不回答都可以作为证据。最好请公证处人员在场公证,证据效力大大增强。第二种方法,叫两个以上的朋友陪同直接找到对方,询问对方向自己借钱的经过及至今未还钱的事实,起诉时朋友当庭作证,也可以达到证明目的。第三种方法,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催款函件,函件中须注明限对方还款的时间。对方签收后即视为送达。记住须索要特快专递的回执作为证据使用。上述三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对固定和收集证据都有作用。取得证据之后,你可以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对方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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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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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