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帮朋友问的,这对夫妻经婚姻介绍所介绍认识了一个多月,女方提出登记,男方说真是个好女孩一分钱也不要就要登记,2009年11月登记,2010年1月份女方怀孕了,女方提出离婚,2010年3月离婚,离婚时女方就怀孕3个月了,可是她和男方从来没有在一起同居,离婚后男方要求当地计生办收回一胎生育证,可是女方不配合做流产,孩子出生了,现在男方又再婚了,想办一胎生育证,可是不能办,因为前面的那个孩子是他的,男方要求做亲子签定,可是找不到女方,女方和孩子躲起来了,男方想起诉女方,要用什么理由可以赢,谢谢,请回复。
-
1、如果不是他的孩子,他可以起诉女方离婚,同时要求精神赔偿。
2、我擅长此类婚姻案件,经验丰富,如需帮助电话咨询或面谈。
-
如果不是他的孩子,他可以起诉女方离婚,同时要求精神赔偿。
-
可以起诉女方,如果不是他的孩子,要求精神赔偿。
-
离婚后的夫妻有再次生育的权利!
-
可以起诉女方,如果不是他的孩子,要求精神赔偿。
-
可以起诉女方,如果不是他的孩子,要求精神赔偿。如需帮助电话咨询或面谈。
-
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