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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岳父在2011年10月10日遇到车祸,交警判对方是全责,在住院时对方说暂时没钱,我先垫付的押金2000元办理住院手续。到10月14日需要做手术的时候,要交20000元手术费,对方交了5000元后再也没有垫付任何费用,说等保险公司赔付后才能给,11月3日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他没有给过任何营养费用,他的意思就是要等到保险公司报销才给钱。因为后期还要产生费用,所以我没有把住院费用单据给他拿到保险公司去报销。现在我是等到岳父的病情全好了,把相关票据交肇事者,等肇事者报销完要营养费等费用还是怎么办?要是他报销完还是不给钱岂不是还赚了?

交通事故
2011-11-22 17: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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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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