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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姥爷订立了共同遗嘱:“我们家的全部财产属于两人共同所有。两人其中一人去世,全部财产属于活着的一人所有,其他人不得提出财产分割、继承的要求。只有我们两人都去世以后,全部财产才能再按法律的规定办理继承。”四位子女人手一份,两位证人签名。 现在老人们都在世,姥姥想立份遗嘱把全部财产给我妈妈,这样共同遗嘱之后姥姥的个人遗嘱能有效吗?该怎样立呢?谢谢高人指点!

继承
2011-11-25 10:37: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姥姥只能处理她的那一半财产,属于你姥爷的额她不能处分
  • 你好,毕竟现在二位老人都在世,现在订立的遗嘱不能处分对方的财产。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在你姥爷去世后,再由你姥姥订立遗嘱即可解决。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细谈。
  • 处分自己的财产,有效地。
  • 你姥姥可另立一份遗嘱,写上要表达的意愿,签上名、年月日,前一份遗嘱自然失效。
  • 您好!可以公证。
  • 你姥姥只能处理她的那一半财产,你姥爷飞份额她不能处分
  • 你好 你姥姥只能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如果按照你所叙述你姥姥立的遗嘱部分无效
  • 您好,据您所述两位老人都在世,您姥姥只能处理她自己那一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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