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月发生的交通意外,对方小汽车,我方摩托车,对方逆向导致相撞,对方无损伤,我方左手环指轻微骨折,左腿后脚跟撕裂伤口,左脚第三、四趾明显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星期,现在在家恢复,打石膏固定,请问具时怎么要求对方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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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先申报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家庭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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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司法鉴定,3个月休息后主张。委托当地道路交通事故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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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来索赔,保留好医院住院的相关材料,伤势好转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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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合保险和损失情况计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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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际损害来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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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要求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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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