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一家私人煤矿做事,08年5月在井下发生塌方,造成我爸大腿三处骨折,脚踝上粉碎性骨折。当时在医院治疗了几个月出院后,爸爸多次让叔叔找煤矿主索赔,当时矿主拖着不肯付,后来在经过多次索要后,对方答应一次性赔偿4万来块,并签订协议,以后再也不纠缠。但是,情况并不如我爸当初预见的那样骨折养几个月就能好。三年了,我爸当时做手术的腿,在三年里骨头都还没有长合拢,钢筋一直都不能取出,三年了,我爸走路一直是一拐一拐的,也不能干重活。医院认为这个需要再进行手术治疗,但并不能保证就能治好,而且受过伤的腿要比没受伤的腿要短2个来厘米,这样就可能终身跛脚。现在这个手术费用很贵,已是当初的4万块远远不够的。因此,我爸想再让老板出钱治,但是老板坚决不出,并要和我爸打官司。现在,我们正犹豫要不要打官司。因为,在事故发生后老板没有给我爸申报工伤,他们虽然是有营业执照,但是和工人都不签合同,也不给矿工买任何保险。而我家人也没有给我爸申报工伤。我和妹妹都在外面工作,家里妈妈也不懂这些,爸爸也是受伤调养,所以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有效期。今年我爸自己去申报了伤残等级,确定是7级,劳动能力损失40%。鉴定资料上明确说明了原因是08年的塌陷事故造成的,我们提供了这几年间在医院持续性的腿部底片。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我们还能向矿主索要赔偿吗?如果不能按工伤保险赔偿,是否能从其它角度来打赢官司,向老板索要合理赔偿呢。而且当时4万块赔偿也是明显不合理的一个赔偿费用,只是我爸和叔叔觉得赔了总比没赔好,就签了协议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