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今年8月中旬在上班途中被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中,对方全责,本人不负责任。9月本人恢复劳动,但病情时常会有反复,故交通事故至今暂未了结。同月26日左右,公司让我签署了一份放弃工伤认定,并不向公司索赔的文件,当时由于考虑到还会继续在此公司上班,就同意签署。此文件签署后一个礼拜,即9月30日,公司让我签收了一份经培训不能胜任为由的解聘通知,并通知我从10月起不用去公司上班。目前公司未与本人做任何协商,但却办理了本人的解聘事宜,本人9月的工资也未偿付,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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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署的关于放弃工伤认定的文件属于无效的,你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伤的严重构成伤残的,你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即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中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所以还是很划算的。
注意工伤认定有一年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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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工伤,再鉴定后赔偿。(如果在这期间公司没有给你任何赔偿的话)。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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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签署的关于放弃工伤认定的文件属于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首先确认有劳动关系,然后认定工伤,接着就是伤残鉴定。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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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