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达县**国际公寓的一名业主,我在2011年一月份的时候按揭买了两套47平方的房,说好交给他们管理租凭按每年8000元一套,在2010年12月交定房款的时候开发商承诺办按揭合同的时候就可以签订租凭合同,他们说如果我自己住得话2011年5月就可以交房了,但到现在也没有签订租凭合同或交房给我,请问我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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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仍不履行的可以起诉维权。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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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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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您们的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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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交房,如果还是不交房,可以起诉开放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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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