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份我朋友赵某涉嫌聚众斗殴,在场人员都被公安机关抓捕,有的拘留15天,有的判三年四年。赵某被通缉在逃一年多,2011年7月份因有人一再打电话挑衅辱骂邀约,到酒吧砍了一人的手,造成重伤,11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某家人和受害人家属协商,配医疗费和其他相关费用,请其撤诉并写谅解申请。2010年的案子已经结案,没有人受伤,砸坏了一辆赵某一方的三菱车,但在严打期间,赵某是从犯,但被捕在狱的同伙出了三四个,都把责任推到赵某身上,说他是主谋,公安机关也认为赵某就是组织者。这样的情况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还有取保后审的机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