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消失六年多,导致女方精神分裂,男方家人不管不顾把她赶出家门,由女方父母家人给予反复治疗,治愈,男方突然出现要求离婚,听说男方已经在外面有女人而且孩子即将生育,女方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而且有权利探视他们的孩子和单独相处的机会,女方该做些什么?需要哪些资料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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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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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立即搜集男方外遇的证据及隐匿财产的证据,然后提出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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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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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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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积极收集相应的证据,提出向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准备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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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提出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要求,并分割共同财产。
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诉讼,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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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可以提出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要求,并分割共同财产。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诉讼,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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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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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维权。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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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