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妈妈和我爸离婚了,我(大一)和我妹(小学6年级)还需要选择和谁一起生活吗?我爸从来没有履行过对我,我妹,我妈妈的责任,我和我妹到目前为止的用费都是我妈妈的钱,虽然住在爸爸的家里,但是家中的任何费用都是我妈妈负责,就连爸爸的吃喝都是我妈妈负责,爸爸现在有份稳定的工作,但从小到大给过我的钱加起来都不足1000元。要是他们离婚了,我和我妈妈还有妹妹要马上离开他的家吗?(他自己住一间,我,妹,妈妈3人住一间,他们分居约有10年了。)我和我妹可以选择和我妈妈一起生活吗?还有,以后我还需要对爸爸这人赡养吗?要是在未离婚之前爸爸触犯了法律,我妈妈需要为他的过错埋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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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抚养至十八岁,不要对你爸触法负责,如已没感情可以起诉离婚,详情维权来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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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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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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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