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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独生子女,97年分的土地我分到一分半。可05年收回了,但07年村支书拿出文件说03年以后抽回的返还我独生子女。可10年村上又强行收回。应该收回么,独生子女应该享受什么待遇,以前种的半分地我也上缴农业税和上交款。也不算享受待遇啊。满18周岁后应不应该继续享受这半份土地! 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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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9 07:36: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