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自身保护不受经济损失的案例,我重庆人在某劳务公司工地一名代班名工,同时也叫上了几个朋友在6月低一起在该公司上班,在正常上班的同时因工地管理不善,造成我们班组和另一班组打架,构成聚众斗殴,我方伤势较轻,对方较重,医药费8万多,当事目前在看守所,请问老师;<当时我不在场,打架的人是我朋友也是我叫来这公司上班的,>老师不知我有没有责任,该不该承担这医药费,另外我是不是该对这几个责任人付任何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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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般不需要负责,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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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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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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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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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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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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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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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