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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三个儿女,我决定住在女儿家生活过老,我有刚拆迁的钱29万,我没有工作 我的财产用遗嘱写下,然后通过隔壁邻居签字,在加上本人签字,行吗?我去了公证处,里面的人说,要三个儿女都签字,如果是这样我就无法公正,其中有一个儿子不孝顺,签字无法到场,所以我只能靠女儿,所以我愿易把财产全都留个女儿,做我的后半生生活费,只留遗嘱,邻居签字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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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1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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