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家公司欠我们钱,他们的注册资金是几百万港币,可帐上到位资金才一万港币,还有就是知道国内有产业是他们公司百分百控股的,请问我们向法院起诉的话,是不是只能得到一万港币到位资金范围的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公司董事们对债务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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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香港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
其次,国内产业是香港公司投资的,则其股权也是香港公司的财产,法院判决后可以要求对其国内股权进行执行,包括拍卖。如果该部分产业的价值很大,则你公司不需担心执行问题。
此外,如果董事对该笔债务有过错的话,也应承担责任,但你公司需证明这一点。
由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需深入交流请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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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不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公司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可以执行该公司在其他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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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用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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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