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肇事方)开的是私家车,对方为横穿马路的行人,现伤者在医院已动过手术,(接骨手术)医药费已垫付了4万多,现欠3万多,我现无力再垫付医药费,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医药费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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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保险公司联系,一般保险公司可以垫付1万元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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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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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再垫付,对方可以通过交警部门通知保险公司,预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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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需要垫付的,等对方起诉时候,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本律师专做交通事故,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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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公司联系可以垫付1万元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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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