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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新农村规划”现在被一人承包,而且令人奇怪的是村干部,镇上的土管所,就连镇政府也都和开发商一起,完全不顾百姓的利益,自己的宅基地不准建,还得掏出很多钱买他们的宅基地和房屋。两间两层半的楼房就要十几万元(毛坯房)宅基地要自己出钱买。不同意就恐吓威胁,现在村民都被迫签了合同,愿意给宅基钱,和十几万的建房费。可是这完全不顾农民自己的利益,也违背了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合同是开发商和村领导逼签的,说是不签也要把自己老房子推平,而且一分钱不陪。请问这种做法合法该怎么?农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征地拆迁
2011-11-19 19:39: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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