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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处地下仓库,已交订金4万元,小区物业给我开了一张租赁登记表。因当时心急所以没有仔细查看登记表就签了字,回来后发现此登记表有很多含糊没有说明的问题,回去找物业人家说4万订金一分也不能退。求助!一:小区物业在租赁期限中给我写的是70年(后来才知道合同法有规定租赁期限最多为20年,物业在没正式签署协议前书面承诺70年期限是否有欺骗嫌疑?)二:租赁单价与租赁总价处都没有填写金额,这是否说可以说明在签署这个登记表的时候甲乙双方还没有对价格达到书面的一致?三:我在签署此登记表前有让物业工作人员出示此地下仓库的平面图和期周边规划图,物业工作人员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透露,现在他们在我这个地下仓库窗外加建了一处房间,影响了仓库的透气和采光。请问物业是否向消费者隐瞒真相?四:登记表细则里只标明了客户单方面违约不返还定金而没有对物业违约所做的惩罚。(这是否是不平等条款?如果物业违规操作是否需要双倍返还订金?)五:登记表有说明以后交全款时会签署正式的《使用权转让协议》包括要遵守此协议的细则。但是我在签这个登记表的时候根本没有看过这个协议,物业工作人员也没有让我看这个协议。(在物业没有让客户了解正式协议前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物业是否有隐瞒真相的欺骗嫌疑?)六:我怀疑物业出售的这个地下仓库为人防地下室,物业也拿不出产权证明,物业有权出售吗?有权转让和出租吗?(如果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人防仓库出售或出租转让给他人是否违规?如果知道这是人防地下室的话我是不会交订金签合同的,物业是否存在欺骗嫌疑?物业是否是非法出售或非法出租转让?)七:既然物业承诺签署使用权转让协议,为什么前期给我签的是租赁登记表,这个登记表对应使用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个人认为此合同中含有许多误导、隐瞒、欺骗的嫌疑,凭这几点我是否可以退回订金,如果物业存在严重的违规我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双倍订金?

民事相关
2011-11-17 15: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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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