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5个月,公司在我们工作期间,没有上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因为公司要求办理网费,在找到电信的代理经理之后,本人在场,电信经历也在场的情况下办理了光纤缴纳手续,客户名称签得是我的名字。后面发现电信人员办错了,我在离职前一直在和电信沟通,但无果,电信那边的经理保证会帮我们办妥,但是后面接任的人却要求我去重新跟踪这件事情,因为我已经离职,并且准备会老家,所以就拒绝了。我也是因为公司不给上保险,并且工作压力太大,多次沟通无果,就离职了……如果公司有权要求我赔偿吗?如果要求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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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信的工作人员工作出错,跟你不会有太多的关系.签你的名字也没什么关系,你是代表公司的一种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至于新来的主管没有及时跟进那是公司的事情,人家新主管也不想混那趟黑水嘛.2.根据劳动法,工作一个月起,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工资.根据这一规定,你还可以要求公司再支付你在公司时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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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